证监会披露的信息显示,京东成为第2家为基金销售机构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的机构,此前淘宝已经获得该资质。也就是说,京东以后与基金公司合作,开展类似于淘宝基金旗舰店的业务。不过截至备案时间2014年2月,尚没有与京东合作的基金销售机构。
所谓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是指在通过互联网开展的基金销售活动中,为基金投资人和基金销售机构之间的基金交易活动提供辅助服务的信息系统。
2013年,为推动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基金销售业务,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 台开展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为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业务提供辅助服务的,其经营者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备案,第三方电子商务 平台也可自行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但是其经营者应当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
证监会于2013年10月批准淘宝成为首家基金销售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根据证监会披露信息,与淘宝合作的基金销售机构目前有31家。